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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等4钢企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

发表时间: 2018-05-28 │ 点击数: 

法制网北京5月28日讯 记者 蔡岩红 应急管理部今天通报,5月7日至10日,该部组织对江西省新余市、萍乡市4家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4家钢铁企业均存在自查不彻底、安全管理不落实的问题。

此次明查暗访发现,虽然江西省结合实际,以安全基础、高温熔融金属(含液渣)、煤气、检维修作业和外委施工等5个方面为重点,开展了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但是这4家钢铁企业均存在自查不彻底、安全管理不落实的问题。如,新余钢铁公司、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热修作业点设在钢水吊运路线上;华峰特钢有限公司存在木柴烘烤钢水罐的禁止使用工艺;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湘东区)炼钢厂吊运铁水、钢水、液渣未使用铸造起重机和固定式龙门钩,转炉煤气回收管膨胀节为非金属材质的禁止使用设备;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外包工程、检维修作业和危险作业审批等安全管理方面均存在问题。

明查暗访还发现,新余市、萍乡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未按照执法检查表对钢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没有及时发现企业自查自改敷衍了事的情况,未能通过严格执法推动整改落实。

检查组要求江西省安监局按照通报要求和现场反馈的问题,组织当地安监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特别是对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未自查出来、未采取任何措施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要求江西省安监局深入分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企业自查自改、执法检查、验收确认、交叉互检工作的质量。

同时,针对此次明查暗访暴露的安监部门执法不及时、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应急管理部检查组要求各省级安监局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落实执法处罚。